常规临床检查项目、手指血糖、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超声检查、胃镜(不包括病理)检查应≤30分钟出示报告。 动态血压、动态心电图在检查后次日2小时内出示报告。运动平板应在检查后2小时内出示报告。 生化、免疫项目原则上≤6小时出示报告。 急诊生化应在60分钟内、血气分析应在30分钟内出示报告。 病理小标本≤3个工作日,大标本≤5个工作日,术中冰冻病理≤30分钟出具检查报告。 特殊外送免疫学检查一般为1周出示报告。 微生物项目原则上≤4天出示报告。 CT、核磁检查项目自检查结束到出具检查结果的时间应≤48小时。 肌电图、脑电图检查应原则上≤48小时出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