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简称ICF-CY)是从《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世界卫生组织,2001年)发展而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家族分类中ICF的衍生分类,用于记录和描述儿童和青少年的功能、残疾人健康状况,适用于医疗、教育、社会服务以及其它与儿童青少年相关的服务领域。
1980年,WHO制订并公布第1版《国际残损、残疾和残障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 Disability and Handicap, 简称ICIDH),它是一种对疾病所造成的健康结果进行分类的分类体系,经过近20多年在医疗、康复和其他领域的研究与应用,ICIDH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关残损、残疾与残障的分类,使医疗、康复工作者能更好地分析患者由于身体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可能的日常和社会生活上的障碍。
然而,随着卫生与保健事业的发展,以及国际残疾人活动的开展,人们对残损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生活的变化有了新的认识。随着人口的老龄化,卫生保健系统不断改善服务。卫生保健的重点从急性、传染性疾病转移到慢性、难以准确说明的疾病。医疗服务的重点从治疗转移到保健,并以提高处于疾病状态的人们的生活质量为目的。原有的有关残损、残疾与残障等模式也越来越不能满足卫生与康复事业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建立新的理论模式与分类系统,需要对原分类系统进行修订,以适应由于保健观念和对残疾认识所发生的社会变化的需要。
1996年,WHO制订了新的残疾分类系统,称为《国际残损、活动和参与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 Activity and Participation, 为了保持与《国际残损、残疾和残障》的连续性,将其简称为ICIDH-2)。ICF 是WHO应用于与卫生有关领域的分类系统之一。WHO 分类体系涉及广泛的有关卫生的信息,用于诊断残疾性(disablement)和残疾的原因,并且提供了一种标准化的语言,使世界上不同学科与专业领域的专家能交流有关卫生与保健的信息。
ICF 分类系统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种统一的、标准化的术语系统,以对健康状态的结果进行分类提供参考性的理论框架。该分类系统所依据的是在身体、个体和社会水平的健康状态所发生的功能变化及出现的异常。ICF不是对疾病、障碍或损伤进行分类。ICF采用不同的方法试图把握与卫生状态有关的事物。卫生状态是个体的一种健康状态,它会影响到日常生活,并且与卫生服务密切相关。非健康状态可能是患急性或慢性疾病、身体失调、损伤或创伤,也可能是与健康有关的其他一些状态,诸如怀孕、老龄化、应激、先天性畸形或遗传变异。上述列举的这些健康状态可以用ICD进行分类,而健康状态的结果可以用ICF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