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急诊科观察室患者李某床前来了一群特殊人,他们不是患者亲属,也不是穿白衣的医务人员,而是法官和陪审员,原来是法院把法庭搬在当事人床旁进行庭审。
患者李某,今年6月被家属送到我院治疗,当时预缴留观押金后至今未再交纳医疗费用。期间科室多次提醒告知患方欠费情况并要求缴费,患方拒不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院向丰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患方支付医疗费用。
法官了解到患者本人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应诉,与医院协调后,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患者病床前。尽管庭审只有半个小时,但是告知双方权利义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过程一应俱全,开庭的过程依然严肃庄重。床旁开庭的做法,既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又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具有较好的社会效应。日前,法院已宣判,判决患者支付医院自住院至开庭之日全部医疗费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今年,纠纷办为尽可能挽回医院损失,主动启动起诉欠费患者工作,并依靠自己力量独立完成调查、起诉、参加庭审等工作。目前,我院起诉患者欠费的其他案件也即将陆续开庭,纠纷办将继续通过司法等途径追缴欠费,并要求科室加强管理,预防在先,从源头上避免欠费情况的发生,坚决维护和保障我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