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12月7日上午,中心纪委组织18名中层管理干部前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旁听国家公职人员王某贪污巨额国有资产、涉嫌职务犯罪一案的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被告人王某利用担任北京某国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的职务便利,通过私自购买现金支票并私自加盖公司印章的方式,贪污国有资产3870余万元,用于个人挥霍。
整个审判过程在庄严的国徽下进行,近两个小时的庭审现场以直观的方式,清晰地反映出被告人从一名公职干部逐渐蜕变成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使中心党员干部亲耳听到犯罪嫌疑人的忏悔,亲眼目睹贪污腐败行为的下场,是一次零距离接受震撼心灵、触及灵魂的教育。
通过此次听审活动,所有的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警示教育的震撼力和感染力。大家一致表示受益匪浅,要以此为戒,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立足本职、勤勉尽责、廉洁自律。只有始终敬畏手中的权力,增强法纪观念,保持廉洁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才能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中心纪委把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听审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创新廉政教育的新方式,将把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事项的监督,从源头上扎紧“篱笆”,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