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制定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范”)
一、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准则。
二、医德规范如下: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助,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三、为使本规范得到贯彻落实,必须坚持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进行医德考核与评价:
1、各科室、各部门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科室、部门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
2、医德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长期坚持不懈。要实行医院新成员的上岗前教育,使之形成制度。未经岗前培训不得上岗。
3、医院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定期或随时进行考核,并建立医德考核档案。
4、医德考核与评价方法可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考核、医院考核、社会评价等。特别要重视社会评价,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5、对医务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应聘、提薪、晋升以及评选先进工作者的首要条件。
6、实行奖优罚劣。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不认真遵守医德规范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应分别情况给予处分。